哪些行为属违章用水?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1日
(1)未按规则交纳水费。
(2)私自转接、转让供水设备,盗用或许私自转营城市公共供水。
(3)在规则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所属设备的安全维护范围内进行有害于供水设备安全的活动或损坏供水设备。
(4)私行将自建供水管网体系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体系衔接。
(5)发生或许运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出产服务用水管网体系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体系直接相连。
(6)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7)私行发掘、占压、拆移、启闭供水设备或拆改维护标志。
(8)私自拆开、改动、倒装计费水表或撤除、假造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组织加封的用水计量用具封印盗水。